上帝啊!请将我的驴大行货阉割下来吧!
午饭时百无聊赖看了一下越南自不量力和我们在南海为石油争执的事,嗤之以鼻之余再到某一猪头的空间逛了一下,之后给我发现了她这篇白日梦之作(略有修改):
《我未来的夫妻协议》
一、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二、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三、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四、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例如男方问候对方的妈妈、女方问候对方的爸爸等。
五、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六、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
七、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八、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困觉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为止。
九、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大家经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十、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一分钟内打给女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五次。
最后她还补充如下内容:本协议暂定十条,是否增减,视女方心情而定。男方有权利提出异议,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女方手里。
你看你看,这哪是妻子的作风嘛?这简直是武则天及慈禧太后的作风嘛!我相信所有的女人见到这协议一定会高兴到爽死。但我想说的是:上帝啊,将我的驴大行货割下吧,我不想活了,这哪是夫妻协议呢?这是慈禧太后及李鸿章版的《南京条约》嘛!
所谓管中窥豹,从这所谓的夫妻协议中我感悟如下:男女吵架很多情况下都是屈服于自己那条是非根的!如男人不是图那三五秒钟喷射的快乐,我们男人会受制于女人?
想起两件事:话说某男和某女吵架。半夜,男人的驴大行货像眼镜蛇一样蠢蠢欲动高高地昂着头想钻洞。试探地求欢,女人扭着屁股不从。男人恼火,咬着牙扇了三巴掌那高昂着的蛇头,之后破口大骂:“人家都不理你了,你还昂着头动什么动?”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又是某男和某女吵架,在吵架之前他们在那事上有一暗语:“洗衣服。”某天吵架后,男的想洗衣服了,就叫儿子做传声筒:“告诉妈妈,爸爸想洗衣服。”儿子将这话对女人复述,女人说:“告诉你爸爸,妈妈的洗衣机坏了!”不久,女人想洗衣服了,就对儿子说:“告诉你爸爸,妈妈想给他洗衣服!”儿子只好走向男人,男人说:“告诉你妈妈,爸爸刚用手洗完衣服了。”
从以上两事例中,我们是不是要这样反思:当我们男人和女人吵架后,想洗衣服而女人又不配合我们洗,动不动就用罢洗来对付我们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像那男人那样自力更生勇于用手洗衣服?
嗯,我暂时写到这,允许男人见仁见智,之后三思而行。